刘兆才律师
133-0980-6636
辽宁杜泽律师事务所
12103*********128
458225054@qq.com
鞍山市铁东区东亚第一城
微信扫一扫 关注我
客户评价 返回
请对律师进行客观评价,评价不要涉及:
1)不文明用语或其他攻击性词语; 2)明显人身攻击而不是客观评论; 3)没有证据的无端指责; 4)并非律师真实服务过的客户提交的评价内容。
满意度:
律师给您的印象:
写评语:
法律咨询热线: